(吉隆坡18日讯)涉及发帖文污蔑交警乱发罚单的青年承包商在今日被带上推事庭面控时认罪不讳,遭法庭判罚款4000令吉后重获自由。
26岁的李孝庆是在本月6日遭交警以车镜不符合规格遭发罚单,他较后帖文指他是因为车后两边车镜贴上遮阳罩而遭罚,贴文上更发布遮阳罩及交警罚单。贴文在网络上流传后遭警方驳斥,并以对方涉及网传不实讯及涉及煽动法,在霹雳州曼绒警局被扣。
李孝庆今日在八打灵再也第三推事庭上面控,其代表律师为纪伟伦。主控官援引1998年通讯多媒体通讯法令第233条文指控他,若罪成可遭罚最高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年。他对控状认罪不讳后,遭罚款判4000令吉。
纪伟伦过后要求推事沙拉米雅顾及对方首次犯错,没有任何罪案记录,而今次的过失并未造成任何一方承受财务上或肢体上的伤害及损失,要求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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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副检察司潘玛莉在庭上要求对被告严判,以便可起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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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孝庆是在9月6日下午3时许,在个人脸书上贴文,宣称其四轮驱动车在沙登遭警方设立路障遭拦,被执勤的交警以其轿车车镜太黑违例当场发出罚单,李孝庆向对方表明车镜黑是后座左右车镜贴上遮阳罩,然交警不接受此说法,警方发出的罚单上注明:“在镜子上贴东西。”
有关贴文在脸书发布后在网络上流传,沙登警方较后指警方是基于李孝庆的车镜太黑而开出罚单,并指对方在脸书张贴的照片是摘取自谷歌,基于有人涉嫌污蔑警队形象,警方将援引条文调查。事后,李孝庆与其数名友人前往曼绒警局后,遭警方逮捕。
(责任编辑:支钶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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